什么?”
我不认为,我有如此大魅力,让他念念不忘吧?
他低头吻了吻我的额角,回:“是你先说,喜欢我的。你先招惹我的。你忘了。”
他那个时候才13岁,还是个胖子。
我才10岁,审美都没长全。
发展革命友谊还行,怎么也说不出“喜欢”二字吧?
后来我午夜梦回,想起我对一个胖男生说:“我最喜欢跟你打架了。”
不过现在。
我把他推倒。
“撕拉——”是他白色衬衫,被撕裂的声音。
我早想这样做了。
他的衣服,果然是纸糊的。
手指深入他的发间。
我吻他。
是我第一次主动。
秦逸明白了我的暗示,翻身主导。
动作虔诚又热烈。
有些承诺太虚。
我一向是行动派。
还可以…
行、动,一辈子。
第二天,天还没亮,我就被秦逸,从被窝里挖出来。
我迷迷瞪瞪,被他伺候着穿衣,洗漱。
等我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,就看见秦逸,抱着两个红本本傻笑。
我低头。
左手无名指上,那枚布林布林大钻戒,派上了用场。
怀里是,快要掉出来的房产证和股权转让书。
所以,我笑得更夸张。
他把结婚证,揣在上衣口袋,贴近心脏的位置。
还小心的摸了摸。
被我遗忘在犄角旮旯的二八大杠,派上了用场。
秦逸跨了上去,笑得如沐春风:“老婆,快坐上来,我带你,去见咱爸妈。”
“好的,老公”
我一手抱住他的腰,一手抱住我的财产,唱起了甜蜜蜜。
(全文完。)